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或排污登記,還能通過環保驗收嗎?
行業背景 環保企業在審批階段未取得排污許可時能驗收嗎?
為此,我們以現行的法律法規明文來初步了解下:
關于環評、驗收、排污許可、應急預案有關規定 ★★ 1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介紹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第六條及第十四條規定,需要對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的,建設單位應當確保調試期間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排污許可等相關管理規定。環境保護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的,或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但未取得的,建設單位不得對該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
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建設項目,排污單位應當在項目產生實際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國家排污許可有關管理規定要求,申請排污許可證,不得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建設項目驗收報告中與污染物排放相關的主要內容應當納入該項目驗收完成當年排污許可證執行年報。因此,必須申領排污許可證后方可進行調試、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及自主驗收程序。
2 關于環評在相關法規上內容介紹
3 從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看流程
企業新建項目在試運行階段,可能會產生實際的排污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要求,企業必須持證排污,不得無證排污。因此,企業在投入運行并產生實際的排污行為之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這跟企業是否通過環保驗收沒有必然的關系。
排污許可證是對企業實際排污行為的許可,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試生產行為在竣工驗收之前,需要試生產的企業,不能等到驗收之后才申請許可證。不僅如此,哪怕企業連“試生產”都還沒有正式開始,只是在調試階段,但只要有實際的與生產相關的污染物產生了——即便污染物的類型、排放量跟正常運行之后不一樣,企業都必須在此之前獲得排污許可證。
此外,企業在申請排污許可證的時候,竣工驗收報告并不是前置條件,但是需要提交環評報告的批復文件。
綜上,可以總結出以下這個流程:環評編制——取得環評批復(或完成登記表備案)——申請排污許可證——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試運行——開展竣工環保驗收——完成自主驗收——正式投產。
排污許可證或排污登記對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流程至關重要,一旦排污未達標而草草驗收通過,這對于自然環境的危害性難以估量。如果您對危廢包裝容器回收處置利用設備有采購需求,歡迎您留言咨詢詳情喲!我們真誠期待與您的精誠合作!